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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一男子网购摩托车 差点被拘留……

时间:2021-09-29 07: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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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一男子网购摩托车 差点被拘留……

近日,刘某驾驶从网上购买的二手摩托车上路行驶,因无证、无牌、无交强险,被交巡警查获,受到严厉处罚。

当晚20时许,渝北交巡警在观月大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前后均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民警将其拦停,要求他出示相关证件。

该男子称自己的驾驶的摩托车是燃油助力车,不需要驾驶证、行驶证,也不需要购买交强险。

民警告知该男子:国家法律规定,燃油助力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小于40公斤、排量不得大于30毫升。可他驾驶的是一辆燃油船型平板摩托车,汽油驱动,最高时速达100公里,排量在50毫升以上、整车质量在50公斤以上,属于机动车,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悬挂车牌、购买交强险。

经查,该男子叫刘某,是渝北兴隆镇人,今年25岁。不久前,他应聘到保税港区某工厂上班。为了方便,刘某打算网购一辆助力车。卖家一直推销说自己的车是一辆助力车,且价格优惠。于是,刘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700元钱买下了这辆二手车。当天,刘某刚下班骑着这辆摩托车回家,刚行驶2公里就被执勤的民警查获。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耐心的法制教育,并指出其未投保交强险和未悬挂号牌、没有驾驶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后果很严重,并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时,法盲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违法性行为的严重性。

刘某因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不购买交强险等多项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对其处以共计罚款640元、暂扣摩托车的处罚。经查证,刘某确系被经销商蒙骗,由于情节轻微,积极认错,交巡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的行为免于行政拘留处罚。

交巡警提醒

购买车辆,一定要到正规厂家购买合法有手续的车辆,避免埋下安全隐患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驾驶机动车需要考取相关驾驶证,悬挂号牌和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之后方能上道路行驶。

来源:渝北交巡警

编辑:豌豆菇凉

审核: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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