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二师兄”的肉可是一天比一天贵,肉价连续上涨,昆明某市场的排骨均价已到40元一公斤,感觉连猪肉都要吃不起了……对于无肉不欢的小编来说,这简直就是暴击!
可没想到,都90了,居然还会有人打起了猪肉的主意——偷猪肉!近期,官渡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偷猪肉”的案件,数额还不小呢!
偷猪肉攻略
小新专门帮烤肉店采购猪肉,他利用去超市采购猪肉的机会,将选好的猪肉称重、打出价格,在结账之前,再将贴在其中一部分猪肉包装上的价格条形码撕下,逃避支付该猪肉费用,多次悄悄地将猪肉混同带出,直到最近一次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并现场抓获。
经查,自8月起至案发时止,在昆明市官渡区某超市内,小新多次在该超市盗走猪肉。经鉴定,被盗窃的猪肉价值人民币2160元。案发后,小新赔偿了超市全部的经济损失。
官渡法院依据法律规定
判决小新犯盗窃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律规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示
1、就算猪肉贵也不能偷,会犯法的
2、监控无处不在
3、商家提高警惕,仔细核对付费商品
4、以后别人说“你是猪”,可能是在夸你
供稿:审管办
编辑:综合办公室
更多精彩内容!▲官渡法院晏晖院长在国家法官学院“第九期全国法院中青年法官培训班”上作专题报告▲法院发布“借条官方范本”,这么写才好使!!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