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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苏州这些地方启动大规模拆迁!又一批人身价要涨

时间:2021-09-22 05: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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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苏州这些地方启动大规模拆迁!又一批人身价要涨

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连着再发11条征地公告!涉及吴中太湖新城、相城阳澄湖戴溇村高新区通安、浒墅关镇、东渚镇、枫桥街道等。一大批用地即将拆迁!

征收土地位置、征地村、组及面积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全都有,还不赶紧往下看▼▼▼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68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西延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462号)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1.8281公顷,其中耕地1.5651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西延一期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二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二组1.8281公顷,其中耕地1.565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72号

经省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阳澄湖镇沈公堤东延路(酒店地块—顺贤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4205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7343公顷,其中耕地0.1010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苏州市阳澄湖镇沈公堤东延路(酒店地块—顺贤路)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相城区阳澄湖戴溇村村集体、白渡4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一)相城区阳澄湖戴溇村村集体0.6542公顷,其中耕地0.0209公顷;(二)相城区阳澄湖戴溇村白渡4组0.0801公顷,其中耕地0.080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73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溪霞街(东太湖路—天颜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4211号)批准,同意我区批准建设用地1.3695公顷;征收土地1.3695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溪霞街(东太湖路—天颜路)工程。二、征收土地位置吴中区越溪街道溪上社区原杨庄4组,张桥村1组,珠村社区前珠村8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一)吴中区越溪街道溪上社区原杨庄4组0.1091公顷;(二)吴中区越溪街道张桥村1组0.5787公顷;(三)吴中区越溪街道珠村社区前珠村8组0.681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71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高新区行船街一期道路新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474号)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1.818公顷,其中耕地0.7699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行船街一期道路新建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8组,俞巷里村2、10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8组0.3496公顷,其中耕地0.2597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俞巷里村2组0.2338公顷,其中耕地0.1365公顷;(三)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俞巷里村10组1.2346公顷,其中耕地0.373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69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高新区北津东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463号)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1.2307公顷,其中耕地0.1120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北津东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下山村三组、一组、村集体。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下山村三组0.4599公顷,其中耕地0.1114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下山村一组0.7024公顷,其中耕地0.0006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下山村村集体0.0684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70号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473号)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25.4843公顷,其中耕地0.2259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宝山村11组,大寺村10组,东新村10、7组,青山村5组,下许村4组,新庄村9、10组;枫桥街道建林村13组;通安镇西泾湾村2组;浒墅关镇保卫村14组,横锦村1、4组,下山村2、8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宝山村11组0.0284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大寺村10组0.4138公顷;(三)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10组0.2078公顷;(四)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7组0.4112公顷;(五)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青山村5组1.5317公顷;(六)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下许村4组0.8818公顷;(七)苏州高新区东渚镇新庄村9组0.5016公顷;(八)苏州高新区东渚镇新庄村10组1.9524公顷;(九)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建林村13组11.2103公顷;(十)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2组0.4164公顷,其中耕地0.0013公顷;(十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保卫村14组0.8059公顷;(十二)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横锦村1组0.0048公顷;(十三)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横锦村4组6.4014公顷;(十四)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下山村2组0.1355公顷,其中耕地0.0225公顷;(十五)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下山村8组0.5813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76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橘林街(君益路—景周街)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346号)批准,同意我市批准建设用地1.899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4183公顷;征收土地1.5167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橘林街(君益路—景周街)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

吴中区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5组、村集体),龙翔社区(原龙翔村6组),珠村社区(原前珠村7组),旺山村8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吴中区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5组)0.0967公顷,其中耕地0.0790公顷;

(二)吴中区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村集体)0.0704公顷;

(三)吴中区越溪街道龙翔社区(原龙翔村6组)0.3632公顷,其中耕地0.3632公顷;

(四)吴中区越溪街道珠村社区(原前珠村7组)0.7846公顷,其中耕地0.7798公顷;

(五)吴中区越溪街道旺山村8组0.公顷,其中耕地0.1193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74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君益路—东太湖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318号)批准,同意我区批准建设用地1.598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1224公顷;征收土地1.57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君益路—东太湖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

吴中区越溪街道珠村社区原前珠村7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吴中区越溪街道珠村社区原前珠村7组1.5720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75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流丹街(东太湖路—五湖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319号)批准,同意我市批准建设用地0.636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5509公顷;征收土地0.6363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流丹街(东太湖路—五湖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

吴中区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5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吴中区越溪街道木林社区(原木里村5组)0.6363公顷,其中耕地0.5006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79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高新区苏绣小镇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472号)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9.6395公顷,其中耕地4.6604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苏绣小镇部分基础设施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寺桥村5组、6组、7组、10组、19组,新桥村3组、4组,秀岸村村集体。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寺桥村5组1.7265公顷,其中耕地1.0075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寺桥村6组1.1689公顷,其中耕地1.0075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寺桥村7组0.9850公顷,其中耕地0.9850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寺桥村10组1.1837公顷;

(五)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寺桥村19组0.9379公顷,其中耕地0.9379公顷;

(六)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新桥村3组1.7753公顷,其中耕地0.3734公顷;

(七)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新桥村4组1.0600公顷,其中耕地0.3000公顷;

(八)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秀岸村村集体0.8022公顷,其中耕地0.049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78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高新区步青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471号)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3.0983公顷,其中耕地0.0661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步青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9、10、11组,青山村14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9组1.3206公顷,其中耕地0.0596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10组1.0176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东新村11组0.4021公顷,其中耕地0.0065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青山村14组0.3580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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