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我市开展电动车充电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先后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55份,责令辖区55家充电器生产企业停业整改。经过一个月的整改期,我局先后收到辖区20多家企业递交的复产申请。我局工作人员对各家复产情况开展了仔细的检查,并向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复产企业名单9家。
8月28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监督科科长马辉、副科长王永成,法制科科长金齐波组成的核查组对我市9家充电器生产企业开展了复产评审,我局局长吴文强,副局长董剑超全程参与复评工作。复评工作围绕企业各项制度的建立情况,实验室建设情况,召回工作完成情况,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现场填写《电动车充电器复产现场核查表》,最终同意我市8家充电器生产企业复产。
供稿单位:标准计量股(戴珍东)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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