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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你了解吗?

时间:2023-03-20 05: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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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你了解吗?

各位异地读书的孩纸们,出门在外风吹雨打,保不准哪天得个病需要住院就医,那么,问题来了,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呢?今天,小编带你了解一下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6月24日,省医疗保障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方案》,自7月20日起,全省省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申请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或转诊手续后,在省内其他市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政策在就医地可直接结算,有效解决群众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周期长、群众跑腿多的问题。

一、适用范围

一是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异地长期生活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就业创业人员,就学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在已接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省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二是原由省级直接结算的患重大疾病在兰州就医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同步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三是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自行前往异地就医住院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异地就医人员在非备案市州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不纳入直接结算范围,其医疗费用结算报销按照参保地报销规定执行。

二、备案登记程序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部门经办窗口、电话、传真、网络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填写《甘肃省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待相关信息数据上传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后即可实现直接结算。

一是异地长期生活居住人员,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医保部门即时审核相关证明后确认。

二是外出务工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流动人口,可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缺少务工证明可以先办理后补充材料,医保部门即时审核确认。

三是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到省级及其他市州治疗的参保人员,由个人或其委托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医保部门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即时审核确认。

四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参保期间异地就学的,凭入学通知书可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医保部门即时审核确认。

三、费用结报

一是社会保障卡是目前唯一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电子凭证,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备案登记的市(州)就医。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照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含耗材))和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封顶线等)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办理出院结算时,只缴纳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预付金管理制度,各参保地医保部门按上年可支付2个月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额度,向省医保局上解用于支付参保地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资金,切实保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安全可靠。

二是建立资金清算管理制度,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清算按照省、市两级清算的方式,按月全额清算。清算资金分账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清算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由市级财政专户与省级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大病保险清算资金由承担医保业务的各保险公司与省财政专户进行划拨。

温馨提示:从本学期起,我校不再代收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已经在生源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可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异地就医申请,医保部门即时审核确认后,在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报销了。社会保障卡是目前唯一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电子凭证,来校时请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方便在学校所在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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