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钱江晚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8月16日,杭州方家花苑一合租房发生火灾,来自河南的恩恩一家三口受伤严重。重伤的3岁孩子躺在儿保,没有一个亲人能来陪她。突如其来的灾难,把本已清贫的恩恩一家推到了绝境边缘。(此前报道:太可怜了!杭州一小区18楼起火,父母烧到重伤住院!3岁孩子一人住儿保,痛得哇哇哭)
钱江晚报记者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及医院,不仅进行了跟踪报道,更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帮助筹集善款百余万元,一家三口的巨额医疗费用有了着落。
火灾发生之后,拱墅消防大队和祥符派出所联合对起火房屋进行了火灾原因调查。
今天上午,钱江晚报记者从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火灾原因调查结果已经出来:经调查,起火房间为该套房屋西南角三号出租房,起火部位为房间南侧的厨房,放置在厨房台盆下方的电动车电瓶过夜充电,在充电时发生故障引发火灾。
8月16日,房东周某某因涉嫌消防事故罪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刑事拘留。
很多人不明白,为何租客充电引发的火灾,让房东来买单?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此次起火的房屋,房东私自将餐厅、厨房、卫生间等其他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并且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四件套”,消防器材缺失。
然而早在今年的7月20日,祥符派出所就曾向房东周某某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房东周某某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7月31日前,但是截至到火灾发生当日,房东周某某仍未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推广合作 | 商务联系
广告合作微信:wzad0577
广告合作:18267827251(仅接受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