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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条条君从威远公安交警大队获悉,威远这些地方将启用5处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威远县机动车行驶及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威远县公安局将在威远县城区内启用5处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启用时间8月30日。
二、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抓拍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一)电子警察抓拍
1.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
2.抓拍地点:威远县杨家坝渡改桥(彩虹桥)。
3.抓拍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违法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9条第3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
5.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6分。
(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电子抓拍
1.抓拍时间:工作时段8:00至21:00,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但机动车在路口及导向车道内、机动车车道内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影响交通的,以及在人行横道、公交站牌(亭)限停区内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将不限时抓拍。
2.抓拍地点:
(1)威远大道与河北街北段T形路口,管控范围:威远大道—河北街红绿灯路口
(2)威远大道与锦城路路口,管控范围:威远大道—锦城路
(3)威远大道与景河路路口,管控范围:威远大道—景河路
(4)吴家湾路口,管控范围:吴家湾路口—顺城街西外段
3.抓拍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 违法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之规定,予以罚款100元。
5.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编辑丨毛佳莉
来源丨威远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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