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好办理吗
好办理!!即可现场办理也可在家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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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正常缴费的企业职工。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根据8月2月印发的桂人社发〔〕27号通知,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3.自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8月2月印发的桂人社发〔〕27号通知,从1月1日起,我区获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4.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5.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①办理地点
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自治区社保服务中心(原自治区社保局)业务受理大厅(二楼东厅)
②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及银行卡),验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4.同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的,还需提供: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未享受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证明,原件1份。
2.网上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保险网上服务大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经办大厅
结果送达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登录网报系统查询。
来源: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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