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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重磅好消息!姜堰公租房来了!符合这些条件都可申请……

时间:2019-01-27 16: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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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重磅好消息!姜堰公租房来了!符合这些条件都可申请……

你的房租一个月多少钱?

想必不少人,每个月的工资一半

都奉献给房租了吧!

能存下几个钱?

不得不说,在姜堰租房也不便宜

今天小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姜堰可申请公租房了

听说很多朋友都想申请?

但又不知道怎么申请?

那找我就没错啦!

什么是公租房

官方说法是这样的: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其实说白了,就是国家出租给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有门槛,租金比市场价低很多。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一)在城区实际居住并取得区城镇户籍3年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

1.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特困、一二级伤残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10%收取。

2.人均月收入低于1800元(含)的低收入无房家庭、三四级伤残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40%收取。

3.人均月收入处于1800(不含)--2900(含)元间的中低收入无房家庭。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收取。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申请时在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城区无住房;持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从毕业的次月起算未满5年。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收取。

(三)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时在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城区无住房;未享受过城区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租金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收取。

申请受理时间、材料

受理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凡符合公共租货住房保障条件并有申请意愿的家庭,可在受理期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居住状况证明等材料。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向用功单位提出申请。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请到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人民桥西北角祥和名都3号楼202室)领取申请表。

编辑:李钧

来源:家住姜堰、乐居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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