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邳州市高新区三先路为老路改造,工程范围北起邳新路,南至现状滨湖大道;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各设2m宽人行道,道路两侧为11m的绿化带。全长1681.39m,红线宽度50m,其中道路宽度18m;施工工艺为整段路面加铺5cm改性沥青,加铺面积30678平方,部分坑塘切割修补,修补面积。中标价313万元,工期60天。
二、竞争性谈判相关要求:
开标时间:8月24日,上午9:00;开标地点:邳州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二楼会议室。凡未准时入场的单位,均以自动放弃此次招标处理。
三、投标人须知:
(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要求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工程所需配备技术人员相关资料;
(3)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1.5万元;注:超出此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作为废标处理。报价函,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单位,(报价具体为:人民币报价及收费百分率报价,同时标注)按照要求统一报价,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价函统一密封,并在封皮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日期、“请勿在投标开始前启封”的字样,如未按规定密封视为无效报价,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四、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本工程无效标书判定: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2名: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需要配备省级或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所需专业配套人员齐全。以上人员都须提供岗位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配备监理人员必须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需要。
注:(所学专业认定标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省级监理工程师以岗位证书为准,若岗位证书未明确,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组成人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住建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8)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
(9)根据苏建规字【】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竞价法。各投标单位第一轮报价后,由招标小组工作人员宣布发包价,各投标单位再进行两轮询价,对各投标人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出名次,并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最低报价并列第一情况时,由招标人自主确定中标人。
八、中标通知书:
中标排名由招标小组人员现场宣布。
九、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70%,工程交付使用资料移交完成后付100%。
联系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招标科
联系电话:0516-803125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
特此通知。
高新区规划局招标科
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