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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宁波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甬民发〔〕106号)、《慈溪市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慈民民〔〕15号)的有关规定,经社会组织自评、评估机构实地初评、评估委员会审核、公示等程序,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结束。现将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一、5A级社会组织(26家)
二、4A级社会组织(24家)
三、3A级社会组织(36家)
四、2A级社会组织(16家)
五、1A级社会组织(17家)
六、无评估等级社会组织(1家)
内容编辑:沈慈慈
版面设计: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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