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本部小班招生简章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本部小班招生简章

时间:2018-07-05 21:38:39

相关推荐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本部小班招生简章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一、招生对象

凡9月1日—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骥江路与渔婆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的幼儿。

二、招生登记

1.时间:8月25日—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一幼本部小班教室

3. 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2)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自起,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5)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登记流程:每户一位家长凭所带证件在园门口按序排队,然后由引导教师带领到指定窗口填表、登记(请自带水笔),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三、录取办法

8月30日8:00——17:00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8月31日上午8:00—11:00,凭“招生登记回执”到幼儿园取回相关证件,录取幼儿按照分班名单到各个班级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8月21日

☆☆☆☆

阳光下,我们自然生长!

真诚交流,用心感受。

让我们一起走进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