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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市长最新回复:涉金阳小区拆迁 房产证办理等问题

时间:2022-08-04 1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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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市长最新回复:涉金阳小区拆迁 房产证办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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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人民网市长留言板获悉,针对金阳小区拆迁、东五龙38号院回迁房、百桐园不动产登记、单位集资房办证等问题,李市长作出最新回复:

01

万柏岭区窊流路11号金阳小区拆迁问题。对于有些人来说,拆迁是福,因为通过拆迁可以改善居住条件,给自己换一种更好的生活环境。然而对于金阳小区的住户们来说,拆迁竟成了他们的烦恼,究竟怎么回事?市长你好:1, 位于万柏岭区的窊流路11号金阳小区,最近进行棚户区改造入户摸底调查,请问是政府主导改造还是厂子自行改造2,到目前为止,咱太原最新棚户区改造赔偿标准是什么?期待领导重视并给予回复,谢谢

市长回复

热心网友您好!近日,人民网市长留言板做出最新回复:金阳厂仅是对老厂区居民摸底排查,询问居民拆迁意向,是否拆迁尚未确定。

02

打造宜居城市,建设美好家园市长大人你好,距上次咨询的东五龙38号院回迁房的问题已有一月时间至今未得到市长大人的回复,3年了,车站东广场也竣工了,可我们的家园迟迟未见动工,不知是何缘故,让人费解,是百姓事真的是无小事?........。恳请市长大人百忙之中了解一下情况给予回复,谢谢

市长回复

热心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经市龙投公司核实:龙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38号院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的建设工作。该项目北地块场地现状为5号缓洪池,根据规划方案,在五龙口南侧新建6号缓洪池,目前新建6号缓洪池尚未投入使用,仍需5号缓洪池承担汛期调洪功能,因此该地块暂不能施工。龙投公司已多次与相关部门协调新建6号缓洪池项目建设的速度,建成6号缓洪池后,龙投公司将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速度,确保拆迁户及时得到回迁安置。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03

百桐园不动产登记我们进住小区十几年了,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听说是因为消防验收没过关,我们是平民百姓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困扰我们十几年的问题,我们的心血也不能就这样被开发商给毁了,听说市政府出台《太原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办法》,我们想了解百桐园的问题这次能不能适用这次政策,所以恳求市长为我们百姓做主,帮我们解决一下房产证的问题,谢谢!

市长回复

热心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实:关于具体情况,您可至为民服务中心A区层202进行登记并具体咨询。只要开发商手续齐全前来申请,即可办理。具体办证流程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开具房产证明(非住宅无需开具)申请提交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房产交易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3、商品房买卖合同;4、申请人身份证明;5、其他必要材料等。预受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材料。税务申报,取得相关完税证明。房管部门,出具交易确认书。受理,出具受理凭证。权籍落宗。出具权籍确认单及宗地图。缴费,发证。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04

单位集资房办证问题尊敬的市长好!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位于万柏林区和平南路151号,内部有两座单位居民楼,其中一座是有大红本的,另一个是单位集资盖的房子一直没有房产证,请咨询一下这个能不能办大红本?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办理大红本?非常感谢!

市长回复

热心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实:建设单位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计委计划、房屋测绘报告等申报资料进行申请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办理完毕后,需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与业主进行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目前,祥龙苑小区建设单位尚未申请办理四期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05

兴华北小区东社区办理大红本问题李市长您好,我是尖草坪区汇丰街道兴华北小区社区的居民,2002年从北郊开发公司购买了27号楼的一套住宅,北郊开发公司未能提供购房合同但是开具了购房发票。这套住宅十几年来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办理大红本,并且开发商也早就不存在了。最近我市出台了《太原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办法》,我想咨询一下兴华北小区东27号楼是否属于五证齐全,是否是国有土地,是否符合《太原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办法》中补办大红本的条件,谢谢!

市长回复

热心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实:关于具体事宜,您可至为民服务中心A区2层202进行登记并具体咨询。只要开发商手续齐全,即可申请办理。具体办证流程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开具房产证明(非住宅无需开具)申请提交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房产交易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3、商品房买卖合同;4、申请人身份证明;5、其他必要材料等。预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材料。税务申报,取得相关完税证明。房管部门,出具交易确认书。受理,出具受理凭证。权籍落宗。出具权籍确认单及宗地图。缴费,发证。买受人购买开发企业的新建商品房后,在办理产权证时开发企业有义务配合买受人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开发企业的产权证、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为民服务中心一层大厅转移综合业务窗口申请。如开发企业已不存在,买受人需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其营业执照已吊销或注销的证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相关内容公告期满后,可由买受人单方申请。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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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血拼太原楼市、搜狐焦点太原站(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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