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业务“就近办”
7月1日起,城市区和县(市)城区实现洛阳市内户籍群众办理出生登记、死亡注销、直系亲属投靠、户口副项变更、出国定居注销户口、入伍注销户口、户口迁出、6岁以下姓名变更、大中专学生回原籍、身份证补领换领等10项户籍业务时,可以在就近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二、临时身份证明“随时办”
7月1日起,在火车站、高铁站、机场和市民之家4个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置临时身份证明自助服务机,随时为群众提供临时身份证明。同时可以查询身份证办理进度、机动车违法、驾驶证信息、省内重名、出入境证件信息及办理进度等。
三、临时身份证“立即办”
7月1日起,城市区、县(市)城区群众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时 “立等可取”,农村地区逐步推开。
四、照相取证“自助办”
8月1日起,在业务量较大的户籍室配置身份证自助拍照、身份证自助取证等设备,实现身份证照相优照优选,自助领取。12月1日起,在城市区先期开通4个可以办理身份证业务的“24小时服务区”。
五、档案查询“一站办”
7月1日起,群众查询户籍档案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应“一办到底”。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确需其他派出所配合调查的,查询事项由受理民警负责协调各单位查询。对只涉及本市内各单位的查询业务,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为群众出具查档报告。
六、急事预约“优先办”
7月1日起,派出所户籍室提供预约办理服务,地处偏远或行动不便的群众需要办理身份证时,可拨打户籍室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工作时间内,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预约,在约定时间到达可优先办理,无需排队等候;非工作时间,双方可协商约定办理时间。
七、实行“优驾容错”
7月1日起,对洛阳号牌个人非营运小型汽车,在城市区内发生“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放置保险标志”四种交通违法行为,凡是此次违法之前6个月在洛阳范围无交通违法记录的,只做警告处理,不进行罚款和记分。
八、新发驾照可邮寄
对考试合格、待领驾驶证的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当场领取的,可自愿选择邮寄服务。
九、预约取消电话办
预约驾照考试成功的学员,因个人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可拨打电话0379-65505303,经核实身份后,即可取消。
十、业务咨询一窗办
对群众提出的涉及道路通行、交通信号、车辆和驾驶人管理、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咨询、查询的,实行一窗受理、现场解答;对涉及业务办理的,快速热情办理,确属其他交警单位管辖的,帮助当事人联系办理单位,提供预约服务。
十一、交管业务网上办
依托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a.)和12123APP,继续大力宣传推广交通违法网上处理交款、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网上办理。
十二、事故出警提效率
城市区实行交通事故警情全员出警,接到事故报警后,由路面执勤警力第一时间(无特殊情况,早8点至晚8点10分钟内,夜间20分钟内)赶到现场,立即启动快处快赔并疏导交通,复杂事故待事故处理民警到场后当面移交、无缝衔接,对每一起交通事故落实“接警必回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