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高空坠物都听说过 但这一次 这个小区一只狗从天而降!

高空坠物都听说过 但这一次 这个小区一只狗从天而降!

时间:2018-09-30 02:48:20

相关推荐

高空坠物都听说过 但这一次 这个小区一只狗从天而降!

编者按:高空坠物经常发生,让业主没想到的是,这次竟然是一只狗从天而降,业主发现时狗已经死亡。

全文共1406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30秒。

业主:一只狗从天而降楼顶发现可疑狗笼

李女士住在西安市大兴东路世纪锦绣小区,8月12日下午,李女士听其他业主说,有只狗从小区东区11号楼三单元的楼上掉下来了,“12日下午6时许,业主发现时狗已经死了,内脏都摔出来了。”

李女士说,业主们不知道狗是被人扔下来的,还是自己跳下来的。

“业主将这个情况反映给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狗尸体被处理掉了,随后几天有业主在该楼楼顶发现了狗笼,但没有狗。”李女士猜想,掉落在楼下的那只狗,是不是之前就养在这个狗笼里?

李女士说,狗坠落一事,让小区业主们吓了一跳,“小区高空抛物现象很严重,经常有人从楼上扔矿泉水瓶、外卖餐盒等,有时候东西掉下还会砸到人,但没想到这次落下的是一只狗。”

物业:经过逐步排查未发现狗主人及具体掉落位置

8月1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世纪锦绣小区,业主王女士说前几日确实有狗坠楼。记者从业主提供的现场照片上看到,黄色小狗坠落在小区的水泥地上。

“狗掉落之前不知道是活是死,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了,听说扔狗的人已经找到了。”王女士说,小区经常发生高空抛物,“我和其他人坐在楼下乘凉,有一次楼上掉下一个拳头大的水泥块,掉在地上后裂开的小水泥块砸到我脚上,直接砸红了。”王女士说,除了水泥块,还有砖头、装满杂物的水瓶等从楼上落下过。

记者在小区看到,物业工作人员在狗掉落的居民楼各单元楼门上张贴告知,告知称,接到业主投诉,发现个别业主有向楼下乱扔外卖盒、杂物、狗屎等行为,为了环境,严禁乱扔杂物、严禁高空抛物,管理好你的宠物,请自觉遵守。告知时间为8月15日。

小区物业陕西永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发现有狗从楼上掉落后,他们将狗尸体及时进行了处理,工作人员随后就在该楼逐步排查,“我们在楼顶发现两个宠物笼子,当天就联系该笼子业主让其清理,第二天发现没有清理,保安给清除了。”

工作人员称,物业工作人员从一楼到楼顶,对每户业主进行询问,“没有业主承认自己家狗掉落,我们也不知道狗具体从哪层楼掉下,我们也给单元楼前贴了禁止扔东西的通知。”该工作人员说,关于狗掉落目前有两种说法,“有人说狗是被人扔下的,有人说是野狗掉下去。”

律师:

高空抛物若造成重大损失

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陕西寇弘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凯认为,高空抛物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在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情况下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能够确定抛物人则相关责任由抛物人承担,不确定由无法排除致害可能性的住户共同承担,物业公司如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导致抛物或高空坠物发生的,同样承担相应责任。

刘凯表示,如果抛物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最高可判处死刑。

刘凯还说,在民法上,无论狗是否为活体均属于物的范畴,因此无论扔活狗还是死狗都属于高空抛物的行为。我国目前对侵害动物生命健康权方面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无法就杀害狗的行为进行处罚,只能进行道德谴责。只是如果是活狗自行掉落的话,属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那么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将要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可以不爱,请不要伤害!

重点推荐

来源:华商报(ID:hsb88880000)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新闻夜航》热线:0451-82898289

务合作:13796212350

责 编:付雨桐

审 核:刘兵

监 制:李健宏

总监制:邢喆

在看的你正在变好看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