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永州“净网”行动开展以来
永州市各公安局进一步加大了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力度
日前,江永县公安局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冒充部队采购部门的电信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作案汽车、手机、银行卡等大量工具。经初查,该团伙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7月初
江永县公安局得到线索称:
有一团伙冒充部队采购部门对商户进行诈骗,多名群众被骗。
接到线索后
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
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有人专门搜集商户信息、有人冒充部队采购部门打电话给商户,有人冒充供货商。民警经过筛查大量信息,锁定了王某茂等多名犯罪嫌疑人。
7月31日
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
民警在永州市等地将王某茂、吴某兵
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
该5人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缴获的手机及银行卡
据调查,该团伙其中3人有诈骗前科,作案时,他们通过网络搜索各地商户联系方式,随后通过电话联系受害人,自称是部队采购部门负责人,要在受害人店里购买某样货物,“顺便”叫受害人帮忙代买某种货物再一起结账。随后提供一个所谓的“供货商”联系电话叫受害人去代买,一旦受害人将钱打入指定的账户后,迅速安排人将钱取出,或者购买黄金、奢侈品等贵重物品将钱消费转移。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茂、吴某兵等5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追查当中。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对任何自称部队、公检法、政府部门人员的陌生电话要保持戒心,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信息,绝不轻易汇款。一旦被骗,要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力争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全力挽回损失。
普法时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电信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