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雨山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蔡某名下的房屋顺利交付买受人,成功执结一件标的40余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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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蔡某向中国农业银行马鞍山分行借款40万元,并以其名下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纺东新村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后蔡某未按期归还借款,农行马鞍山分行诉至雨山法院。4月份,该院判决蔡某归还农行马鞍山分行借款321322.98元及利息。案件生效后,蔡某仍未按期履行,农行马鞍山分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材料,并查询了蔡某名下的账户信息,但均无可执行财产,蔡某也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蔡某名下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纺东新村的房产,并对该房产启动司法评估拍卖,经过拍卖后顺利成交。但准备交付房屋时,蔡某却一直拒绝搬出。为维护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对蔡某居住的纺东新村进行强制腾房。8月12日上午,该院将房屋交付竞买人,该案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