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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 -学年度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4-07-31 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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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 -学年度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公告(第二次)

我校8月5日发布的“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公告”,因采购类别中“肉类”,“大米、面粉类”,“调味品类”,“牛奶”未满足招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告,本次公告后,按两次报名的拟供应商直接进入公开招标程序。

一、采购类别及供货时间

1、采购类别共分五类

第一类:肉类

第二类:蔬菜类

第三类:大米、面粉

第四类:食用植物油类

第五类:调味品类

第六类:牛奶

2、供货时间:9月—7月,合同期为一学年。

二、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1、大米必须符合国家GB最新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二级及以上。

2、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GB最新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四级以上,工艺为压榨菜籽油。

3、面粉必须符合国家GB最新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一级以上。

4、肉类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猪肉生产厂家必须是A级屠宰场;

5、调味品、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6、蔬菜要新鲜、无腐败变质、无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及须知

1、供应商的资质,供应商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项 目

资质要求

肉类

营业执照、A级定点屠宰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蔬菜类

营业执照、常用蔬菜检验合格报告

大米、面粉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食用植物油类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调味品类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牛奶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2、具有固定的销售点(门市、仓库等)。

3、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4、能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

四、报名办法

(一)单位材料准备

1、投标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2、所有材料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8月12日至8月16日每天上午9:00-16:00;

2、本次公告后仍然没达到3家的则不再接受报名,按两次报名的拟供货商直接进入公开招标程序。

3、报名地点: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

4、联系人:周 毅,联系电话:18081310877

五、投标要求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以及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影响营养和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必须根据学校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值保量及时送到。

六、应标与定标

1、时间:8月20日上午10:00。

2、地点: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综合楼一楼接待室。

3、招标时投标方参加应标(每个投标单位应标人数不超过2人),并对自己所供货物价格、质量、业绩以及服务进行5分钟以内的阐述, 阐述完后当面递交加盖单位鲜章的供货资料。

4、评标方法:

(1)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7人小组参与评标。

(2)由评标小组对采购单位资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知参与应标。资质不符合的商家退出投标。

(3)评标办法:评标小组成员听取同类投标商各自阐述所供货物价格、质量、服务并现场提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以票数多者中标。未中标原因学校不予解释。

(4)学校纪检全程参与监督。

(5)8月20日-8月24日进行中标公示,8月25日公示无异议后,供货商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食品安全承诺书。

七、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及所供大宗物品的价格清单并于与学校协商。未按时提供承诺书及价格清单的视为主动放弃供货资格,第二候选单位候补。

2、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商品,不得转包或跨项目供应,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如遇市场价格浮动供货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校并协商,反之结算时仍按原价格执行,如遇价格下浮未及时调整价格的,学校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4、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我校相关管理人员发现有以次充好、涂改清单、隐瞒市价等情况,我校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八、其它

1、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本文公告内容由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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