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司法局社区服刑人员钟某积极改造
正义援救人人称赞
值得学习,一起看看
钟某,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于4月被长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至今在长汀县司法局南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已有3年多。经过3年多的教育改造,钟某变得更加成熟和稳重了。
案例一
钟某英勇救人经过
8月29日午12时左右,钟某开车从南山村回中复家中。途经319国道进南山-涂坊-中复三岔路口时突遇前方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与对向行驶的救援车相撞事故。
在及时规避事故车辆后,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由于当时中午气温很高,马自达轿车车头受损严重还冒着黑烟,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汽油味,显然油箱已经破裂了。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钟某不顾汽车可能爆燃的危险,与同车人员马上下车对轿车司机及乘客进行救援。
由于救援及时,司机及乘客2人由随后赶到的120急救车接走送医院抢救。经检查,司机胸腔积水,胸腹部有内出血且多处骨折,属重伤;一名乘客全身多处骨折,幸亏救援及时,现在已无生命危险了。
案例二
钟某奋勇灭火经过
9月24日晚9时左右,钟某骑摩托车在途经319国道中复村超坊围屋时突遇半挂货车起火事故。
由于从松毛岭隧道出来至中复村超坊围屋一段是属于长下坡路段,半挂货车由于长时间刹车,刹车系统过热,导致车胎爆炸起火。听到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后,钟某循着声音望过去,一辆带着明火的满载着木头的半挂货车停在路边,司机及旁边店家的老板正站在车边看着火越烧越大却束手无策。钟某赶紧冲上前了解情况,考虑到消防要很久才能赶到而货车上无灭火器时,钟某马上骑车冲向不远处的超坊围屋借灭火器。
冒着大火、轮胎可能爆炸的危险和随时在身旁呼啸而过的车辆,对货车进行灭火。由于车上载着木头且火焰温度过高,经过了4次的灭火才最终将火扑灭。
火被扑灭后,货车司机对钟某千恩万谢。在交谈中了解到,司机是永定人,当晚对路况不是很熟悉,加上那辆货车也是刚接手4天左右,没有备灭火器。如果不是钟某奋不顾身的英勇行为,满满一车的木材及货车将被烧得一干二净,损失将近40万元。
虽然钟某不慎走上了犯罪之路,
但他在社区矫正期间
积极改造,英勇救人、灭火,
满满的正能量,
为他点赞,希望他继续加油!
刑罚的最终目的就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社区矫正不仅能有效地防止其重新犯罪也为罪犯创造了极为宽松的改造环境,让人们亲眼看到他们的改造和转变,使他们能够重新融入社会,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稳定,积极主动的为社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