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榕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原县种子公司大楼(县人武部隔壁)的房屋产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房屋资产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情况:
1、房屋基本情况:
地址榕江县古州中路(县武装部隔壁),土地证号:榕国用(1995)字第093号,土地面积:158.0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2001公字第g00019号,建筑面积:778.23平方米,砖混结构,楼层五层(其中:一楼四间门面)。
2、规划指标指标情况:
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41.96平方米;建筑限高≦20米;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地率纳入整个片区计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房屋产权拍卖起拍价为400万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 8月5 日至 8 月8日到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房屋产权拍卖出让材料。
五、申请人可于 8 月5日至 8月9日到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到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15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8月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 8月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房屋产权拍卖活动定于8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在榕江县人民政府三号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房屋产权面积以榕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二)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不组织申请人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可电话联系派人陪同。
(三)竞买人须执《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四)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应当是申请人的自有资金。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付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的全称一致。
(五)竞买保证金成交后相应扣除。
(六)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榕江县城北新区商贸西路安置房二楼)
联系人:王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0855-3921455 18508554976 18585596667
开户单位: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榕江县联社商贸城信用社
银行帐号:820000000002777125
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8月2日
主编:王炳真编辑:彭 震
投稿邮箱:rjb66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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