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冯某某、杜某某、吴某某、张某某、缪某某、傅某某六人以“手机定位、删除短信电话记录”为由的网络诈骗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吴某某、张某某、缪某某、傅某某在网络上构建网页虚构自己可以利用手机定位、删除通话记录等事实,诱骗被害人支付各种费用后,将被害人微信拉黑;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明知冯某某等人实施诈骗的情况下,帮助冯某某等人领取被害人发送的红包、定期结算诈骗所得并从中获利。
本院认为,上述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涉嫌诈骗罪,具有社会危险性,均符合逮捕条件,遂于8月8日依法对上述六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本期编辑:汪 瑶
文字供稿:汪 瑶
图片来源:本 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