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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八旬老人骑电动车与小车相撞 肇事者逃逸后被抓

时间:2019-09-27 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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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八旬老人骑电动车与小车相撞 肇事者逃逸后被抓

8月6日,常德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办结了一起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该案涉事司机在赔偿受害者损失的同时,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

5月12日13时55分许,汉寿交警罐头嘴中队接到报警称,该县罐头嘴镇张家汊村至袁家坪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两轮电动车司机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肇事者驾车逃逸,去向不明。

当天是雨天,雨很大,一直下个不停。办案民警赶来时,伤者已被行人连人带车扶起,并举伞为之遮雨,等待警方前来处置。

伤者叫帅某春,鼎城区韩公渡镇丁家口村人,是一个83岁的老大爷。他是骑行两轮电动车从支路驶入主干道时,与一辆小车相撞发生车祸的。

警方当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侦查中,民警通过走访过路车辆和行人,调看沿途监控视频,再通过大量分析比对,锁定了一俩相似度极高的小车及其驾驶员。

驾驶员叫马某斌,安乡县大鲸镇丰凝村人,是一名47岁的男司机。在证据面前,马某斌对当天自己驾驶小车因下雨视线不清,与电动车相撞后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调查,这起车祸是因为小车司机马某斌雨天未减速,两轮电动车司机帅某春通过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来车先行。由于双方都有过错,再考虑到其中一方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警方最终认定,马某斌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帅某春负此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源:汉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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