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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乡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
不符合国家标准
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
不具备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
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简称“三小车辆”
已成为影响金乡交通出行安全的
首要隐患!
先看下照片
金乡县人民政府日前发布通告,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对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实施禁行
一、禁行对象
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
二、禁行区域
凯盛大道(不含)以北,环城滨河西路(不含)以东,诚信大道(不含)以南,奥体大道(不含)以西。
三、禁行时段
自8月21日起,全天24小时实施禁行。凡违反上述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全县小区开始禁止三小车辆进入或者停放
如不及时处理
直接拖走拖走拖走
目前金乡一些大型购物超市已经树立牌子
禁止三小车辆进入
交通安全进万家,幸福连着你我他,为了你的出行安全和家庭幸福,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交通安全的守护者。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你理解支持城区禁行“三小车辆”工作,共同创造文明有序的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打好打赢“三小车辆”禁行攻坚战
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
不久的将来
全县人民群众出行会迎来一个
和谐有序、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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