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就拟作相对不起诉王某某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该院邀请了市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当事人参加听公开证,听证会由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军主持。
经查,王某某在1983年前系集体户口,户籍底卡姓名为王某兴,1983年因长期未上班被原单位开除。1992年户口从内蒙古迁移到梅里斯雅尔塞镇时姓名一栏填写王某星,后用王某星名字办理护照,成为日本永久居留权居民,因其国内有亲属,多次使用王某星护照出入国内。9月25日,王某星在厦门边检站入境时被边防人员抓获,厦门边防遂将该案移交至省公安厅,齐齐哈尔出入境管理局经侦查后,以偷越国边境罪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拟作相对不诉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阐述,市出入境管理局侦查人员对该案进行了补充说明并发表意见。区人大代表、北京市双河强制隔离戒毒所刘艳红表示,犯罪嫌疑人拥有双重身份出入国边境,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但检察机关和出入境管理部门从认罪认罚从宽和人性化办案角度出发,对其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和司法温度,推进了社会法治建设的进程。
与会其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在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社会影响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表现等情况,均对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表示同意,认为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将情与法进行深度融合,在法律的框架内,本着治病救人的理念,在保障人权惩治违法犯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所犯犯罪事实深表悔过,当场写下认罪书,表示愿意配合侦查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据悉,该院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积极推行以案说法模式公开听证,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不断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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