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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托管“五问” 权威部门作出回应

时间:2024-06-04 19: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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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托管“五问” 权威部门作出回应

放学了,孩子谁接送、谁照管?这一牵动千家万户的“三点半难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针对这一民生热点,省政协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通过“浙江政协·请你来协商——网上议政厅”“浙江政协·掌上履职”平台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3.6万余位网友访问了 “网上议政厅”,有387位网友发帖交流;同时,有105名省政协委员通过掌上履职平台参与主题议政,发表意见建议134条。

昨日下午,省政协举行民生协商论坛,围绕“加强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进行协商议政。综合网友意见以及委员、界别群众现场提问,梳理出五个方面问题,省直相关部门在民生协商论坛上给予了现场回应——

关注问题一:校内托管服务如何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活动内容?

省教育厅回应:

托管时间弹性化: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小学校内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目前,各地各校托管服务时间普遍在2小时左右,有的地方考虑到家长下班与到校接送的时间差,托管时间又比下班时间延迟15分钟,托管时间与家长接送实现无缝对接,老百姓获得感大大增强。

服务内容多样化:《实施意见》要求,校内托管服务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托管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多样化托管服务内容与形式。但也确有不少学校,内容比较单一,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有关地区和学校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丰富托管内容,提高托管服务质量。

服务力量多元化:我们既要回应家长的呼声,也要考虑老师的感受,安排应更人性化。为解决可能出现的校内托管服务力量不足,减轻教师的负担,在《实施意见》中明确:“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托管服务工作”。目前,一些地方也在作这方面的尝试,对比较成熟的好做法,我们将向全省推广。吸收志愿者等参加,还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招募和审核机制,以保障参与托管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学生安全。

关注问题二:学校为全体学生开展托管服务,容易增加学校负担,该如何把握设置条件?

省教育厅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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