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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公安交警大队成功侦破“.7.11”交通肇事逃逸案

时间:2023-10-29 13: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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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公安交警大队成功侦破“.7.11”交通肇事逃逸案

7月29日,淮滨县公安交警大队历经19日的艰辛奔波和不懈努力,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归案。

事发乡村道路

7月11日上午9时许,淮滨县新里镇李长营村民李某某与其妻丁某某开三轮电动车赶集,当夫妻俩行驶至新里镇孙香铺村路口南侧时,被一辆三轮车剐蹭摔倒,丁某某受伤严重,被送往县人民医院。

接警后,淮滨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听取汇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案发地新里派出所在整个案件侦破中,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

案情一波三折

由于事故发生地是乡村小道,现场没有监控,且李某某系高龄老人,加之事发突然,因此受害人对案发嫌疑车辆和人员意识模糊,致使侦查工作一波三折,案情变的扑朔迷离。

面对复杂案情,专案组决定兵分三路,一路负责调取视频监控,对案发现场周围的所有视频进行海量调取分析;一路负责摸排走访案发时段车辆和人员,对案发现场周边的新里镇李长营等行政村、三空桥丁营村嫌疑车辆进行地毯式摸排,对防胡付庙村、息县周庄村嫌疑车辆进行重点摸排;一路负责固定证据,收集线索,摸排嫌疑人。

由于案情复杂,专案组侦查人员先后五进案发现场,反复模拟案发情形。就这样,经过侦查人员四天四夜的连续奋战和不懈努力,7月14日22时许,侦查人员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河南省息县人),查获嫌疑三轮摩托车。

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到案后,十分狡诈,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为尽快查清案情,7月15日,淮滨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委托安徽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对两车的痕迹进行鉴定,7月29日,鉴定中心鉴定为两车接触痕迹相符。

铁证前终低头

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和强有力的证据下,周某某终于承认其犯罪事实。据其供述,7月11日9时10分许,其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淮滨县新里镇孙香铺村路口南侧路段从左侧超越前方同向的三轮电动车(李某某驾驶)时不慎发生碰撞,三轮电动车乘坐人(丁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逃逸,丁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12日16时30分死亡。

等待法律惩处

7月29日,淮滨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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