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奉新县住建局在该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建筑工程消防审查与验收工作说明会,全县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在建项目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约150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 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赣建科设〔〕31号文件,并就建筑工程消防审查与验收工作相关流程进行了说明。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消防工程质量负责。相关责任主体要严格按图审合格的图 纸施工,严把消防产品材料质量关,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否则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