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歙县法院开庭审理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歙县法院开庭审理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时间:2020-02-27 08:52:42

相关推荐

歙县法院开庭审理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点击下标题看热点新闻

歙县最新招聘信息汇总..

歙县出租出售转让信息大全

歙县城区河道有一小伙非正常死亡!

歙县一货车驾驶室挤进11人,交警及时查处!

歙县一男孩被竹竿从腋下刺穿至肩部!

歙县人民法院公布第六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歙县一女子停车未锁门,结果……

还敢闯红灯吗?歙县一行人闯红灯被罚

歙县两任原电视台长上诉案19日开庭

黄山一钓友竟在路边偶遇了这种罕见野生动物……

因这事,歙县一缠访闹访户被判刑

歙县网广告合作:18255948998(同微信)

7月29日至30日,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涉及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四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常纠集俞某某、王某某等人,对重点项目施工现场采取聚众滋扰、纠集堵路、阻拦施工等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聚众扰乱施工工地、镇政府等处生产、工作秩序,致使生产、工作无法进行,情节严重;纠集、指使他人采取拦截、滋扰手段,强拿硬要,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以软暴力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吴某某等11人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以吴某某为首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该犯罪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软暴力为手段,在一定区域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予以从严惩处。

鉴于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歙县法院

——END——

歙县网商业合作:18255948998(同微信)

本站法律顾问:余琼 (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

▼▼找工作丨发招聘丨出租出售丨二手转让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