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
青春的另一种可能
可能是
漫天黄沙中的炎炎烈日
也可能是
茂密雨林里的潮湿闷热
还可以是
微凉海风中扬起的发梢
保家卫国终不悔
驰骋疆场献青春
全区征兵工作正式开始
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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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全区征兵工作从7月29日开始,9月30日结束。9月10日起运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以省征兵办通知为准。
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区、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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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编丨吕 成Q Q丨306656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