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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在参加同村人张家的婚礼酒席之后,第二天竟然离奇死亡了。通过检查,医生给出的死亡原因是酒精中毒死亡,一开始老人的子女并没有将此事闹上法庭,后事也料理完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老人的子女突然将办酒席的张某告上了法庭。
陈家觉得,老人身体一直很好,这次喝酒之后死亡,跟张某是有关系的。而且办丧事期间,张某家里人就没有来探望过,这让陈家人十分心寒。但张某认为,陈某应该是身体有毛病,不然不会喝了酒就直接死亡。
两方各执一词,于是陈家不仅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还追加的几个被告,都是跟陈某一起同桌吃饭的人。
起诉方表示,酒席的组织者应该对宾客的饮酒负有提醒和劝阻的注意义务,但是张某表示,自己的酒席根本就没有宴请陈某,这陈某是不请自来,自己根本就不应该就不背负责任。其他的被告人都表示,陈某是成年人,对自己的喝酒行为应该自己负责任。
原告方陈家主张,需要四位被告承担40%的责任,赔偿安葬费、精神损失费、医药费一共是三万多元。但张某因为家庭困难,表示只能给出千元左右经济赔偿。经过调解,最后陈家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毕竟是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
但是处于人道主义,这事情出了之后,张家人和同桌人应该去陈某坟前看看,慰藉一下逝者家属。
有人将酒比喻成穿肠毒药,也有人将酒比喻成琼浆玉露。不同人的眼中,就是两种不同的看法,其中我们的酒桌文化,已经有些变质了。所以还是希望大家,喝酒要量力而行,将身体喝坏了,真的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