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不务正业,和他人一起通过APP软件“黄山麻将”开设网络赌场,非法营利2万余元。9月20日,记者了解到,徽州区人民法院近日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随案移送作案工具手机2部,予以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3870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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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现年31岁的李某原系徽州区一家制版公司职工,大专文化。经审理查明,5月31日至6月25日,李某、汪某二人在APP软件“黄山麻将”内开设网络赌场,并组织方某、杨某等23人赌博,每局收取台费10元,二人共非法获利2.387万元。案发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后来其退出违法所得2.38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他人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案发后,李某有自首、退出赃款,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依法可从轻或者可酌情从轻处罚,遂结合社区评估意见,案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黄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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