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口县政协原副主席徐建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徐建福到庭参加诉讼。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建福利用担任江口县副县长、江口县政协副主席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个人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应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三百八十八条、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建福进行了质证,公诉人与被告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徐建福进行了最后陈述。铜仁市纪委监委、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及部分区县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观摩了庭审。玉屏侗族自治县正科级以上干部、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铜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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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罗永才
审核:杨涛、徐维露
编辑:张名贵、魏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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