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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潘勇为镇宁县院公益诉讼工作“拿脉 切脉 抓药”

时间:2021-06-07 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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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潘勇为镇宁县院公益诉讼工作“拿脉 切脉 抓药”

10月15日上午,借安顺市检察机关第三次工作调度会结束的余热,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潘勇带队到镇宁县院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为镇宁县院公益诉讼“拿脉、切脉、抓药”。

潘勇副检察长在听取镇宁县院的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后,除了对镇宁县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的肯定外,针对当前镇宁县院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公益诉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方面,开展公益诉讼是做好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服务社会大局的有利抓手;另一方面,抓实公益诉讼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沟通联系的有利途径。二是要重视案件数量与质量,千方百计打开工作局面。要扩大“公益”保护的覆盖面,在办好现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行探索,力争在未涉及的领域上有所突破,充分展现监督的力度。三是要重视学习,提升公益诉讼办案人员的理论水平。注重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办案,不断提高监督的理论水平,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四是要重视工作经验的总结,打造工作亮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对工作方式方法的提炼总结,既提升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又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五是要注重树立公益诉讼的“边缘”理念。公益诉讼制度的初衷是通过履行检察监督权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一定要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时,要做到监督不失位、履职不越位、参与不干预。

潘勇副检察长提出的要求针对性强,对镇宁县院找准工作重心和发力点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镇宁县院将按照潘勇副检察长提出的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查找问题短板,聚焦目标任务,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使镇宁县院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镇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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