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就溧阳某纸业公司拖欠纪某某等46人劳动报酬一案,支持起诉至溧阳市人民法院。这是一起因经营不善,导致劳动报酬未能及时发放,而引起的群体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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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鉴于以上46名劳动者均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监察大队受案范围,转而由市检察院支持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该系列案件立即转入非诉讼服务分中心,进行诉前调解。非诉讼服务分中心的调解员立即着手研析案情,并核对有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考勤方式、工资发放等细节问题,严防虚假诉讼。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调解员为公司在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与维系公司生存之间寻求平衡点;另一方面,向劳动者释明诉讼风险,并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
(调节中)
达成协议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约定用人单位在12月15日之前将拖欠的工资付清。按照“多元化调解+速裁”的模式,诉前调解协议达成后,立即交由速裁庭员额法官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司法确认审查,提供快捷、便利的“一站式”司法服务,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小编有话说
与诉讼相比,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具有程序设置灵活、解决过程非对抗,矛盾容易修复等特点。针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等相关问题产生的纠纷,溧阳市人民法院从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稳步发展两个角度出发,强化法院提供多元化解纷服务的职能。
据统计,自8月23日以来,本院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共计收案80件,其中调解成功57件。诉前调解的实体化运作,有利于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的负担。
来源:速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