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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男子酒后公交车上殴打学生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时间:2019-04-15 23: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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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男子酒后公交车上殴打学生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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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王某酒后乘坐公交车时,因说话声音太大被车上的一名未成年学生提醒。自认为伤了面子的王某于是对提醒他的学生进行殴打,在旁边劝解的乘客也被王某扇了一耳光。

北京青年报记者9月11日获悉,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日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3月18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酒后乘坐从仁寿县文宫镇驶往仁寿县城的15路公交车至G213线三圣村站台附近,王某因说话声音过大被某学校学生小夏提醒,王某认为小夏伤了他的面子,便对小夏打了几耳光后又对小夏拳打脚踢,后又拿手机打小夏的头部导致小夏受伤倒地,有乘客在旁边劝解,也被王某打了一耳光。后公交车司机问是否报警,王某同意报警,司机随即报警,民警赶来将王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后小夏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小夏患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案发后,王某的亲属为其赔偿了被害人小夏的医药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法院认为,王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未成年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王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鉴于王某的亲属为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可酌定从宽处罚。法院一审以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来源:北京青年报

事件回顾:

18日下午两点过,在眉山仁寿县十五路公交车上,一位四十多岁的男乘客在车上大声喧哗,有点吵了,这时一个14岁左右的学生就说了句劝阻的话。没曾想到中年男子转过身来就殴打那个学生的头部,而该名学生从头到尾也没有还手。

周围的人也都劝阻,但无济于事。有个女乘客看不下去了便轻微的拉了中年男子一下,中年男子反手就是一个耳光打在女的脸上,顿时将女乘客打哭。该男紧接着又开始试图用脚踢学生,而后又用手机砸学生的头,于是学生便顿时晕倒了。

由于该公交乘客较满,事发位置又在车尾部,视线也被遮挡。司机停车才听到殴打声音,于是立即大声进行呵斥并报警。最后,司机将当事人交由警方调查处理。

冲动必将付出代价,该中年男子等待的也必将是警方的严惩。同时为公交师傅点赞,家长也要教育孩子该怎样保护自己。

以上为网友爆料,详情请以相关部门调查公布为准。

来源掌握仁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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