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布从市车管所获悉,4月15日,新国标政策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未经注册登记或防盗备案登记,交警会依法扣留车辆。
12月20日,市车管所非机分所核发了新国标的第一副电动自行车牌照。这也是自今年5月发布新的技术规范后,我市发出的首个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牌照。
近日,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新国标实施过渡期的有关办法,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江从11月1日起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过渡期政策。
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哪些车属于电动自行车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 m/h,车速超过25k 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如何认识新国标
新国标车必须具有3C证书,在浙江省销售需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对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允许在浙江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和上道路行驶。
三年后,会不会有电动自行车回收方案
按照过渡期管理办法,符合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并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可申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三年后可继续使用。
已经买到的不合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根据过渡期管理办法,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市民可于11月1日至3月31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销售点申请备案登记,使用期限至12月31日。
哪里可以上电动自行车牌
目前,温州市区还在试行期,列入《公告》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持材料到市区过境公路里垟路交叉口处温州车管所大院内非机动车业务大厅或以下网点办理上牌业务。
温州市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网点
上牌材料丢失了,该怎么办?
若车辆合格证等材料丢失,需到销售商或生产企业获取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
超标电动车能否登记成蓝牌摩托车
超标电动车不是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必须有资质的企业才能生产,要符合相关标准及通过3C认证,按照机动车要求上牌等才能上路使用。
来源:温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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