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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一男子扫墓烧香 被依法行政拘留!

时间:2019-07-23 23: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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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一男子扫墓烧香 被依法行政拘留!

9月14日上午10时,县公安局接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示:远程监测发现在车田镇汤湖村有群众携带祭祀品在山上扫墓,有违规野外用火火情,请派人查处。接报后,县公安局立即派出办案民警前往现场查处。

经查,违法嫌疑人杨某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于 年9月14日上午(农历八月十六日)及其家人四人一行,违法携带香烛、蜡烛、鞭炮等扫墓祭祀品及随身携带打火机,在特别森林防火时期,前往车田镇汤湖村委会中塘村“耙塘”山上(森林防火区内)对其爷爷的坟墓进行扫墓祭祀。

期间,杨某金先是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香烛、蜡烛安插在坟墓上,正准备点火燃放鞭炮时,被护林员发现,并立即制止。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及《龙川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触犯了森林防火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告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龙府规[]8号)第一条第(一)、(三)项,第四条之规定,县公安局对违法嫌疑人杨某金执行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受到严厉惩罚的杨某金对自己所做所为后悔不已。

犯罪嫌疑人 杨某金

违法嫌疑人 杨某金:我也十分后悔,我也十分惭愧,以后我不会这样。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当前,正值中秋、国庆特别防火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将按照有关要求,加大各类违法用火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防火意识,共同维护我县良好的生态环境。

办案民警 魏峻峰

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 魏峻峰:我们公安机关将会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这个森林防火期间还有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对野外用火的行为进行大力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这里我们提醒一下广大的人民群众,在上山祭祀的时候倡导文明祭祀。

来源;龙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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