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想要开车上路
必须要先取得驾驶证
可总有一些人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还贸然地开车上路
甚至
他们不仅无证驾驶
还会伴随很多交通违法行为
俨然成为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9月10日16时30许,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定武高速G(417km)大靖服务区执勤,发现一辆鲁RP5XXX重型半挂牵引车形迹可疑,遂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经查证,驾驶员肖某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肖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提醒各位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是您对社会安宁的一份贡献。
所有的无证驾驶
说到底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就开一小段没问题的”
“开了也不一定被抓啊”
殊不知
一时的侥幸
造成的有可能是终生遗憾!
无证驾驶的危害极大!
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
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4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无证驾驶从严处罚!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武威高速交警
●武威,威武!
●【公益】武威一16岁男孩因家中失火遭全身大面积烧伤,请求热心人相助!
●省铁投斥巨资打造武威高铁经济区超级城市综合体
●为什么是甘肃?
聚焦武威商务洽谈:18993570203
点这里,登陆武威同城交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