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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念 那段在家乡赶集的温暖日子

时间:2024-03-05 15: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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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念 那段在家乡赶集的温暖日子

- 职 业 故 事 -

在我的认知里,赶集是下等的、中老年人才会做的工作,我甚至时不时地会因为遇到熟人而感到羞耻。但年轻如小刘者,依然有人热爱这个职业。本来嘛,职业不分贵贱,只要是靠自己劳动赚来的钱,花起来就可以理直气壮。

故 事 练 习 生 习 作

第 29 篇

-1-

我是远嫁,因为工作原因,婚后我们没有留在老公的家乡发展,但是为了挣得多点,最终老公还是去了外地。

一个人带孩子太累了,而且,老公也不放心。于是,思前想后,我还是厚着脸皮回了娘家蹭吃蹭喝。

父母都是农民,秋末冬初,地里的庄稼都收完了,他们也闲了下来。我看着女儿慢慢见底的奶粉桶,手里的积蓄也不多了,而老公还要年底才能结算工资。我这么大的人了,总不好意思再跟父母张口,还是自己赚钱花安心,不由得动了出去工作的想法。

可是,我能干点什么呢?

我在网上搜了很多招聘广告,要么离得远,要么工作时间长,所以征求父母意见的时候,都被他们否决了。

最后我妈突然提起,说:“不如你跟着你张奶奶去赶集吧!赶集只需要一上午,这样下午的时候还可以跟孩子在一起。”

我一听,这确实是个好主意,只是,张奶奶会愿意带我吗?瞅准一个张奶奶在家的晚上,我就奔她家去了。

-2-

张奶奶赶集已经十几年了。

她五十多岁,有点胖,黑色的头发里夹杂着几根白发。虽然女儿已经出嫁了,但儿子刚刚大学毕业,正是用钱的时候。

她的老伴张爷爷有心脏病,干不了重活,所以除了赶集之外,地里的活也基本都靠她。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和张爷爷在桌子前吃饭。桌子上一盘炒白菜,一小碟咸菜,再然后就是几个大白馒头。

看到我来,张奶奶很惊讶,待得知来意之后,她有些犹豫。

我以为一起赶集彼此都可以有个伴,她是没什么理由拒绝的,但她犹疑的神色里分明在怀疑我吃苦的能力。好在很快她就表态了:“带你赶集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们这些孩子啊,哪能吃得了那个苦?赶集天不亮就得走!”

我一下松了一口气,不就是吃苦吗?既然选择了这个,我就必须得能吃这个苦!

-3-

得到张奶奶的同意后,我很快批发了一堆玩具回来。

自从当了母亲,我看到小孩子的玩意儿都特别有感觉,所以在贸易城转了几圈之后,我最终选择了玩具。

我觉得这玩具成本低,种类多,现在的孩子都金贵,家长都舍得花钱。最主要的是,我批了一堆才二百多块钱,实在很适合囊中羞涩的我。

回家后我用一个大纸箱子把玩具装好,又用绳子把箱子杀在大金鹿的后座上。这辆大金鹿已经二十多年了,早已看不清本来的面目,但架子却还依然结实。检查了车胎的气,确定一切都没问题了,我才安心睡下。

第二天早上,天还黑漆漆的,我正在厨房扒面条,就听见有敲窗户的声音,同时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嘴里的最后一口还没咽下,就把筷子一扔,飞快地跑出去了。

看得出来,对于我能早起,张奶奶还是很欢喜的。

我看着同样骑着大金鹿的她,后车座上同样杀着一个箱子,只不过长期赶集的她,箱子的材质明显比我好多了。

我们俩在初冬的薄雾里,一前一后地,向目的地进发。

很久都不运动了,蹬自行车真的是挺累的。我总是用力蹬一阵,待落下张奶奶很远了,才让车子滑行一阵,借机来缓口气。和我的狼狈、费力不同,她的状态非常稳,虽然骑了十几里,她还依然是面不改色气不喘。

又到两辆车并行的时候,张奶奶终于开口说话了:“你别这样骑,等出汗了,容易感冒。”我恍然大悟,终于停止了幼稚的行为,亦步亦趋地跟在她的后面。

到了集市,来的人还不多,我跳下自行车就开始蹦,各种蹦,因为初冬的早晨真的挺冷的。张奶奶却很淡定,不时地和别人打着招呼。

以前我赶集买东西,眼睛都盯在货品上,直到今天我才发现,赶集的小贩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像我们骑着行车来赶集卖东西的,应该是最寒碜的了。条件稍微好一点的,会骑个脚踏三轮车,再好一点的骑电动三轮或者摩托三轮,常年赶集、经济条件比较好且摊位也大的,多半就开着农用三轮车来。

卖家渐渐增多,有的和邻居聊着天,有的没吃早饭,忙着在早餐摊位上买东西吃,但多数就像我们这样,袖着手,跺着脚,用自己的方式抵御着严寒。

薄雾散开后,大家纷纷开始摆摊。

我没有摊位,张奶奶让出自己的一点地方,又和邻居说了几句好话,让她也让了一点给我,于是,我两平米左右的摊位终于摆出来了。

七点半以后,集上开始慢慢有人。

九点以后,人数达到高峰。看货品的,讨价还价的,遇到熟人互相打招呼的,和熟悉的小贩扯皮说笑话的……农村以自己的形式开始展现繁华。

集市存在的历史已无从考证,我想或许是几千年吧。从最初的以物易物,到货币诞生,用货币进行买卖,在历史的长河里,它从未消弭。是啊,皇帝可以换,人可以死,但生活总要继续,供给百姓生活用品的集市又怎么能缺少呢?

张奶奶卖的是针头线脑、鞋垫、手套之类的,我看着人们蹲在她的摊位前,一边挑选着合心意的东西,一边埋怨着货品不好并借此讨价还价的样子,突然觉得,这就是人间烟火啊,就是生活。

-4-

第一天赶集,我赚了十七块,以后每次去赶集,我也或多或少地都有收入,多的时候三四十块,少的时候只有几块。

每次我赚得多的时候,都能看出张奶奶由衷地为我高兴,仿佛只有我赚了钱,她才算不辱使命。

日子久了,我也慢慢地滋生出和张奶奶同样的感觉:赶集是会上瘾的,只要一天不去,就好像丢了钱一样难受。当然,让人沮丧的时候也有,比如货品被偷,比如真的丢了钱。最让人懊恼的是,有一次我竟被人算计,收了假钱。

那天大概是九点多的样子,正是集上人多的时候,有两个人蹲在我的摊位前,正在挑选玩具,这时过来两个四十多岁的妇女,一到这儿就也开始像模像样地看玩具。我觉得人气旺,还挺高兴的。

没多会,先来的顾客开始讨价还价,我正忙着应付他们呢,后来的这两个妇女也趁着乱开始问东问西,再问价格,然后还像模像样地讨价还价。

我一边收着先来的顾客的钱,脑子里不断提醒自己应该找多少钱,一边应付着那两个妇女其中的一个,回答着她什么玩具多少钱,另外一个妇女就拿着一张百元大钞递给我,并且手里拿着一个玩具,示意我找钱。

我很少收到百元大钞,第一反应就是要检验一下是不是真的。但我一要认真看,另外一个妇女就出声转移我的注意力,问玩具多少钱,要么就是让我快点,说她很着急,还提醒我看钱的真假很容易,说摸摸毛主席的衣服领子就行了,蘑手就是真的。

生意突然忙不过来,我很想叫张奶奶帮我一下,但一眼瞥去,她也正在忙。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接待,在不断被转移注意力的情况之下,鬼使神差地照着那个妇女的话做了,摸了摸毛主席的领子,就开始给她们找钱。

等钱找完了,先来的顾客也交易完成,走了之后,我才有时间拿出那张钱来,一看,非常明显,就是张假钱!

张奶奶忙完了那一阵儿,转头看我气得够呛,就问我:是不是收到假钱了?我正诧异,她又说刚才看到我这边人多,就担心,想着快点卖完东西好过来帮我,却想不到那两个骗子动作这么快,已经得手跑掉了。

那天我白白给了骗子货品,还找出七十多块钱,一个上午下来,虽然生意不错,但还是赔了好多。

对此,张奶奶只是惋惜地叹了口气,嘱咐我以后注意,想必这种事情她是真的见多了,早就习惯了。

-5-

收假钱、货品被偷、钱包被偷……这些都是赶集时让人讨厌的事。但总的来说,还是开心的时候多。

赶集久了,慢慢地,我就和其他的卖家熟起来。

有个卖鞋的,摊位比较大,人也长得五大三粗,大家都叫他大壮。大壮人憨憨的,所以生意好,回头客也多。

有一次快散集了,有个五六十岁的大婶来给孙子买鞋,挑完鞋之后突然一拍大腿,说:“哎呀,忘带钱啦!鞋先赊着吧,我下集再给你,我老买你鞋,你不照着害怕吧?”

大壮嘿嘿地傻笑着,说:“不怕不怕,这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还怕你跑了不成?”

大婶喜得笑成了一朵花,大壮则三下五除二就把鞋子装好了,递到大婶手上。

大婶走了之后,有好事的起哄笑话大壮,说:“你知道她是谁吗?你就敢把鞋赊给她!这个女人到处欠账,有钱也不给,这次赊完了,估计你好久都看不见她的影!”

大壮只是憨憨地笑着,说:“不能,不能。”

这毕竟只是个小事,所以虽然我也替他惋惜,但很快我就忘了,直到到了下个集,那个大婶找上门来。离得还挺远,那个大婶就大着嗓门嚷起来,说:“你这个小坏蛋,你给我装的两只鞋都是右脚的,怎么穿?!”

大壮一副吃惊的样子说:“是吗?可能忙得没注意,真是对不起啊!”一边说,一边接过鞋子麻利地给换了。大婶还尤自在那叨叨个不停,才说够了,准备转身走,大壮突然笑着说:“这集没忘带钱吧?”

大婶一愣,才想起来似的,接着就从口袋里掏出钱来,递给大壮,然后走了。

在场的买家和后来知道的卖家都将此事当成个笑话,时不时就有人拿出来笑话他。后来有一次我悄悄问他:“大壮哥,你是真的装错了,还是故意的呀?”

大壮一副狡黠的笑脸,微瞪着眼睛说:“真的,真的装错了!”

我信他才怪。

除了大壮之外,有一对年轻的小夫妻,也特别惹眼。

就外貌来看,他们比我大不了多少。据说除了农忙,每天他们都会开着三轮车来卖衣服。他们的衣服样子多,卖得快,而且他们为人豪爽,口碑也很好。

面对这样一对夫妻,我实在不明白,年轻且经济条件明显也还可以,为什么要来赶集呢?

“就图个自由!”小刘听了我的话,豪爽地笑着说。

“上班有什么好?朝九晚五,搞不好还有夜班,家里不管有什么事你都顾不上,干得不好还得挨熊!你看赶集多好,有空就出来,农忙就回家忙,啥都不耽误。”

“那你一个月能赚多少啊?”我好奇地问。

“三千来块钱儿吧!”

小刘的话刷新了我对赶集这个职业的认知,之前我一直觉得我是没有办法才出来赶集的,但凡条件允许,我一定会去上班。

在我的认知里,赶集是下等的、中老年人才会做的工作,我甚至时不时地会因为遇到熟人而感到羞耻。但年轻如小刘者,依然有人热爱这个职业。本来嘛,职业不分贵贱,只要是靠自己劳动赚来的钱,花起来就可以理直气壮。

况且,原来赶集也可以不像我这样赚得这么少……

-6-

有句话叫“高手在民间”,我绝对是举双手赞成的。

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民,干活的时候一个汗珠子掉地下摔八瓣,比的是力气和技术,有才没才的谁也不在乎。但一旦闲下来,他们就要摩拳擦掌地显露身手了。这点从赶集也能看出来。

有个卖老鼠药的,平时农忙看不到人,但冬天一到他就跑出来了。

他长得鼻孔朝天,模样搞笑,总是戴着扩音器,守着一个小小的摊子,打着快板招呼着来来往往赶集的人:“哎,看一看,瞧一瞧,咱这全集最好的老鼠药,味美量足真正好,老鼠见了走不掉……大姐你买了不吃亏,大姐你买了不后悔,大姐你买了家里没老鼠,心情愉快人更美……”

这个家伙,不管人家说什么,他都能迅速接上话,不慌张不露怯,热情客气还句句押韵,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还有一个老头儿,一看就是扔到人堆里绝对没法再找出来的类型,但是他的巧手却能做出泥老虎、摇拉猴等传统玩具,临近年关的时候,也能正儿八经摆个摊出来,而且生意出奇地好。

我想,这些玩具里的人情味儿,是我这工厂里批量做出来的玩具无论如何也具备不了的。也许,就是这种独一无二吸引人吧。

还有人把高粱秸最上面长高粱米的那节掰下来,穿成放饺子的盖垫,或者蒸馒头时用的篦子,拿到集上买。用荆条编成的筐、手工缝制的鞋等也时不时会出现在集市上。

很多有特色的或者纯手工的东西,是城里的超市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

所以,农村的人都爱赶集,即便有些人出过远门,见过大世面,他们也依然无法割舍对集市的眷恋,只要算着到了日子,不管买不买东西,人们都要到集上逛一逛。

-7-

依靠着赶集赚来的微薄收入,我和女儿度过了最艰难的几个月,后来年关将近,老公拿回了一年的血汗钱。

经济得到了缓解之后,我在大家的反对之下,终止了赶集卖东西的生涯。

张奶奶又开始了一个人赶集的日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有时回娘家,赶集的时候,我还是会遇到她,她好像一直都没怎么变,还是胖乎乎的,还是那么慈祥,每次见到我,她都很高兴。

直到有一天,我妈告诉我说,张爷爷在大门外的树荫下打牌的时候,突然觉得不舒服,起来回屋拿药的时候,才走到院子里就晕倒了,救护车来的时候,人已经没气了。

张奶奶好似一夜之间老了十多岁,白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生长,不过一个月,竟白了大半。

很久,好像是两个多月吧,她没有赶集。

大家都说她失去了目标,所以日子没有奔头了。

可是,就在大家都以为她被击垮了的时候,她却又骑上她的大金鹿去赶集了。

她说:“活着就得挣啊,我还有孙子呢!”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她的孙子都好几岁了。

-8-

时间如流水。一转眼,距离我当年赶集卖玩具已经过去了十几年。

集上的卖家多数都还是老面孔,就连张奶奶的摊子,也不过是多了几样小梳子、小镜子之类的东西,其它的都没变。

这两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型超市已经落户到了镇上,网购更是风靡全国。

但是,这存在了几千年的集市却似乎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或是五天一个,或是五天两个,每逢赶集的日子,人们还是像过节一样兴奋。

我想,或许赶集不仅仅是因为需要买东西吧,对于多数人来说,它应该已经是一种习惯,一种情怀,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已经融进了人们的血液之中。

这是农村人的好日子,是最朴实的人间烟火。

-END-

-我 是 故 事 练 习 生-

/一名整天做梦、不务正业的全职妈妈,喜欢读书,但常常在文字里弄丢自己。/

作者|米奥,青年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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