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宜都市人民法院开展人情案 关系案 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宜都市人民法院开展人情案 关系案 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2-09 22:00:51

相关推荐

宜都市人民法院开展人情案 关系案 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严肃审判纪律,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司法廉洁,根据省高院鄂高法[]44号文件的要求,参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切实保障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廉洁司法的工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非同寻常的认识、决心和力度,扎扎实实地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向社会兑现我们的承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能够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司法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方法和步骤

我院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共分五个阶段,从3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3月1日至15日)。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一是各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二是认真做好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召开动员会,深入进行思想发动,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明确任务和要求。

第二阶段,学习文件(3月16日至31日)。分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三次会议、省纪委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学习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及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学习省高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三阶段,查摆问题(4月1日至5月15日)。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五个严禁”的规定,以部门负责人和审判、执行人员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每人写出自查报告。一查是否存在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钱财、请吃、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利益的行为;二查是否存在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制度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行为;三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或者向案件承办单位的领导、合议庭成员、独任审判员打招呼、说情等行为;四查是否存在委托审计、评估、拍卖、变卖、鉴定或者指定破产管理人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行为;五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和审判、执行工作秘密等行为;六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第四阶段,建立制度规章(5月16 日至6与30 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对策,制定规范司法行为的硬性规定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执行公开制度,完善和规范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人员关系的制度。建立审判、执行工作人员执行回避制度的案前申报制度,遇到请托说情的报告、公开制度,规范法院领导干部行使案件监督管理权的程序,明确在办案流程之外转递材料的权限范围和程序。对不按规定申报有关情况以及在法院内部相互请托说情、打招呼、不按正常程序转递材料的法院工作人员,一律以违纪论处。

第五阶段总结检查(7月1日至8月31日)。各部门对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写出专题报告。院纪检监察室将对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有效防止“三种案件”发生的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司法行为是否规范,违法违纪行为是否严肃查处,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是否有较大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抓的紧,抓的实且成效较明显的部门,予以表彰;对不符合要求的部门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对发现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未得到查处的,要监督查处到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开展,认真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精心准备部署。我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卫华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邱林、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秉梅、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徐万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洁、王书浩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查处、整改相结合,务求取得实效。要把整改、查处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活动的始终,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堵塞漏洞。同时,对“五个严禁”规定颁布以前发生的问题,能主动讲清情况,且未造成重大影响并做出深刻检查的,可以从轻处理。对“五个严禁”规定颁布后发生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允许网开一面、姑息迁就。

(三)统筹部署安排,做到两手抓。要科学安排工作,正确处理好开展专项治理与抓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三结合,即把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切忌走过场,以专项治理成果促进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对于此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措施扎实、整改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我院将给予通报表彰。全院干警务必始终坚持弘扬正气,维护司法权威,积极行动起来为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