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挂帐其他应收款被罚上千万!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如何平账?

挂帐其他应收款被罚上千万!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如何平账?

时间:2020-03-14 00:14:10

相关推荐

挂帐其他应收款被罚上千万!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如何平账?

文章来源:税来税往

挂账其他应收款被罚上千万

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

1、凭票入账不等于找替票入账

2、没有发票也可入账

3、不能证实费用真实发生的,有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

4、计提坏账

5、股东大额借款

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的问题

1、疑问一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2、疑问二

(1)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涉及缴纳增值税。

(2)对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视同对股东个人的股息红利分配交纳20%个税。

(3)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交纳个税。

2、预付账款,需根据形成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可以做为资产损失。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

(2)如果是实际货物或相关的成本已经发生,只是没有取得发票,未作账务处理,建议做相关账务处理。

政策依据

1、

2、

3、

4、

点评:民营企业将股东借款长期挂账的现象较为严重,潜藏税务风险。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视同对股东个人的股息红利分配,交纳20%个税。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交纳个税。企业财务人员须关注这些特殊税务处理。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