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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就“337调查初裁结果”韩华Q CELLS发表声明:对结果不意外 10天内准备提出复议

时间:2021-05-16 06: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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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就“337调查初裁结果”韩华Q CELLS发表声明:对结果不意外 10天内准备提出复议

4月13日,隆基股份及晶科能源先后发布公告称,日前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针对早前韩华在美国分别向两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ITC给出初裁结果认为:隆基股份、晶科能源产品不侵犯Hanwha Q CELLS(以下简称“韩华”)专利权。一时,在整个行业中引起轩然大波。有媒体在报道中直接使用“碰瓷”“阻碍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等词汇,指称韩华此举涉嫌“打压”及“抹黑”中国光伏产业形象,属于某种“政治阴谋”。对此韩华公司独家回复SOLARZOOM记者,表示“对初裁结果并不感到意外”,早前就曾经预想到过裁定会基于行政法官(ALJ)对于较早发布的对专利权范围解释的理解和认识。然而,韩华认为专利权诉讼经常会涉及多次上诉(或复审),因为侵权行为的举证困难程序繁杂,对最初的裁定申请复议甚至最后推翻裁定的情形都非常常见。

最后韩华公司表示,此次诉讼完全出于保护自己在太阳能技术上的创新而起,对自己的诉求和法理保有坚定信心,坚称“这个初裁决定是基于之前发布的一个错误的对专利权范围解释的指令”,如果委员会审查了行政法官(ALJ)的决定并采用正确的对专利权范围的解释,ITC出具的不侵权裁决将会被撤销,因此“打算在裁定后10天内对这一决定提出复议”。据了解,韩华Q CELLS是韩国韩华集团旗下的全球太阳能整体解决方案企业,产品涉及光伏电池和组件,提供涵盖整个太阳能业务的解决方案。与争议中心的晶科能源、隆基股份一起在全球光伏行业的竞争中属于第一集团对手。3月,韩华Q CELLS在美国和德国分别向隆基股份、晶科能源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晶科能源及隆基乐叶在美国、德国非法出口并销售侵犯韩华钝化工艺专利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

Hanwha Q CELLS声明原文[中国上海/4月15日] - Hanwha Q CELLS今天提供了以下声明:4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行政法官(ALJ)就Hanwha Q CELLS 专利案(调查编号337-TA-1151)发布了初步裁定,批准了被诉人不侵权简易裁决的动议。这一裁定基于该行政法官早前发布的对专利权范围解释的指令。“我们,Hanwha Q CELLS公司不同意初裁决定,并且对我们诉求的法律理据保持信心。我们将在此裁定后的10天内对这一决定提出复议,并且将通过强力捍卫我们的技术,全力推进在太阳能行业内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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