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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通知

时间:2019-08-26 18: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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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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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通知

关于度南阳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社会工作者、统计、审计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16号)精神,现将度我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社会工作者、统计、审计考后资格审查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3月12日至3月29日(工作日办公)。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审查地点

市人社局职称科,地址: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北角市民服务中心434房间,电话:63158739。

三、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为度南阳考区考试通过考生。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考试报名表或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省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聘用企业变更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结果报省职称处。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将无法申请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应由各县市区人社(职称)部门、市直业务主管单位统一携带考生材料办理,资格审查不接受个人材料。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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