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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蔚县城区(下关村)地块征收 货币补偿 社保安置

时间:2020-10-24 23: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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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蔚县城区(下关村)地块征收 货币补偿 社保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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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公 告

〔〕第 41号

为了蔚县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蔚州镇下关村的土地,面积约为2.841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蔚州镇下关村集体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蔚州镇下关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地类:征收土地面积2.8419公顷,其中农用地2.2082公顷(耕地2.205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8公顷)、建设用地0.6337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蔚县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城镇建设。

三、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8号),拟征收土地(蔚州镇下关村)位于我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3.2万元/亩(198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用562.6962万元。地上青苗或附着物按照评估或协议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被征地农户。对符合社保安置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乡镇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并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多数被征地的本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或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蔚县人民政府

3月31日

来源:蔚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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