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公示
第1期
填报单位: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杨晓辉 填报时间:03月31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名称
违法企业(自然人)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1
富市监处字〔〕A001号
李艳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白皮鸡蛋案
沙梁综合市场(李艳)
李艳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白皮鸡蛋
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七)项、第(八)项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560元;2.罚款1000元。
当事人自觉履行,3月26日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20日
2
富市监处字〔〕B001号
李婷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富县南教场建永购物中心
92610628MA6YEKY37
李婷
经营不合格食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79.5元;2.罚款10000元。
当事人自觉履行,1月7日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18日
3
富市监处字〔〕B002号
张晓焕未取得小作坊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加工案
富县现捞鸭脖店
92610628MA6YM5C17M
张晓焕
未取得小作坊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加工
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罚款5000元。
当事人自觉履行,2月11日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8日
4
富市监处字〔〕B003号
仵秋艳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富县秋艳蔬菜经销处
92610628MA6YJW6M8A
仵秋艳
经营不合格食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罚款。
不予罚款,1月7日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