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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051)孝昌检察:“附条件不起诉+持续关注帮教”挽救17岁少年

时间:2022-12-20 09: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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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051)孝昌检察:“附条件不起诉+持续关注帮教”挽救17岁少年

“非常感谢检察院给了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好好学习,知法守法,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在孝昌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内,小张(化名)满含泪水的承诺道。

时年17岁的小张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小张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退赃、取得对方谅解等情节,具有认罪悔罪表现,结合涉案数额和附条件不起诉相关规定,决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小张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一年。

为确保小张能重返正道,改过自新,检察官一方面多次与小张的监护人沟通。另一方面,检察官经常通过电话、微信、见面交流、书面报告等形式了解小张本人的生活、学习状况和思想动态。通过帮教,小张逐步建立起自我改造的信心,焕发出一种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顺利考上了大学。

疫情期间,未检部门及时调整帮教方式,取消面谈、书面报到等需外出类帮教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跟踪了解小张的身体健康情况,并督促他加强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同时做好心理疏导,排解疫情期间的压力和情绪,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考察帮教工作。

今年3月,一年的考察期满。经我院综合评鉴,小张在此期间内遵纪守法,积极上进,考验期内的表现符合条件要求,遂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近年来,孝昌县检察院深入贯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按照“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方位落实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针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积极践行柔性司法,创新帮教考察模式,精心引导、鼓励、帮扶,切实深化帮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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