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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医院恢复体检工作及调整《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段的通知

时间:2023-01-15 14: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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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医院恢复体检工作及调整《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段的通知

体检中心恢复体检工作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我院体检中心从原址一楼搬迁至三楼(医院南大门西侧小楼),现已恢复常规体检项目,包括单位团体体检、个人健康体检、招工体检(胃肠镜、C13、C14、肺功能检查尚未恢复)。我院体检中心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电话:18151918195(原号码0511-87262835暂停使用)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段调整的通知

根据句容市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序恢复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句卫防指﹝﹞35号)和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分段有序、精准预约的要求逐步恢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办理时间:自3月23日(星期一)开始,恢复至原来的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办理,正常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办理对象:在我院出生、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有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14天内有疫区旅居史、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等暂缓办理。

3、办理流程:需要办理人员提前电话预约,根据预约安排准时到院办理。预约时必须如实告知是否有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14天内有疫区旅居史、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等情况,如有隐瞒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预约电话:18105298290。预约时间:请在周二、周四的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拨打该电话预约,其他时间段因工作安排无法接听,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

4、办理地点:门诊二楼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产前门诊旁)。

5、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携带材料:

(1)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

(2)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办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新生儿父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办证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不接受办理)

6、注意事项:

(1)办理人员不超过两人

(2)办理人员均需全程佩戴口罩;

(3)若预约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预约时间来院,请提前告知并重新预约时间。

句容市人民医院

江苏省人民医院句容分院

3月20日

▍内容来源:句容市人民医院\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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