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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一)所购买的商品住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需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监护人证明材料;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授权书》(本人现场填写,一式一份);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配偶住房消费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还需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职工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购房合同原件;
6.《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或《贵阳市商品房现售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
7.购房收据原件。
(二)所购买的商品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需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监护人证明材料;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授权书》(本人现场填写,一式一份);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配偶住房消费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4.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还需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职工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6.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注意
1.以上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购房行为发生的(以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为准)18个月内办理;2.以上情况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3.职工购买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或配偶)户籍地的自住住房时,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非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件。
贵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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