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科技公司普遍都存在缺少进项成本Fa票,导致利润虚高。的确科技公司一些隐形的支出也比较多,导致了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较大。金税三期没上线之前,很多企业都是靠买卖Fa票来补进项。现在金税三期监管的如此之严,得另谋他路才行,切勿铤而走险,因小失大!
现全国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科技公司可以通过入驻税收园区,享受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采用业务分流或者业务分包的形式将现公司的税负压力合理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上。具体政策如下:
按行业利润率10%核定,五级累进制计算。个税0.5%-2.1%,增值税1%、附加税0.18%,综合税率3%左右。
例:某科技公司有350万的利润无进项票,需通过个人独资核定征收走出来,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350/1.01*1%=3.47
附加税:3.47*6%=0.21
个税:350*10%*30%-4.05=6.45
总税额为3.47+0.21+6.45=10.13/350=2.9%
企业在缴纳完税款之后就可以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走出资金,自由支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可以为主体公司解决成本空缺问题。
2.可以为股东分红、薪资报酬解决问题
注意事项:三流合一(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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