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5月10日起,又有12家天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被纳入河北省医保定点范围,实现与我省住院医保报销同标准、同待遇。
截至目前,北京市、天津市共30家优质医疗资源纳入我省医保定点范围。
为推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落实落地,4月底,省医保局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已将天津市泰达国际心脑血管病医院等天津市3家医院、北京同仁医院等北京市15家医院纳入我省医保定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有序扩大京津冀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
从今年5月10日起,河北省继续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等12家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河北省医保定点范围,实现与河北省住院医保报销同标准、同待遇,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这样算来,目前,北京市、天津市共有30家优质医疗资源纳入河北省医保定点范围。
同时,根据北京、天津医疗保障需求,也将推动河北省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北京、天津市医保定点范围,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为三地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便利。
北京、天津这30家医院将为河北省医保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费用合理的医疗服务。
参加河北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正常参保人员确需到这30家医院就医的,有两种备案方式:
一种是窗口办理,市区参保人员在各区医保经办部门或市医保中心、各县在县医保经办部门,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异地就医备案窗口办理,无需提供转诊转院证明;
来源:新华网,河北日报